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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的有效工作机制,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制度。该制度最早制定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8年10月17日中央在关于各省委对中央的报告大纲中,对报告的时间、种类、内容以及保密要求都作出了规定,并警示不按时上送详细报告者,中央即停发经费。由于受战争环境与各种条件的制约,当时制定的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并没有完全得到贯彻执行,更没有成为党内正式的一项工作制度。
由于特殊国情造成中国革命极其复杂曲折,各地革命形势发展不平衡,红色政权和根据地建设,以及党领导的武装力量,“在过去长时期内是处于被敌人分割的、游击战争的并且是农村的环境下”,因此,“允许各地方党的和军事的领导机关保持着很大的自治权”,这在当时对于各地方的党组织和军队发挥他们的自主性、积极性,渡过长期的严重的困难局面是非常必要的。但同时,“也产生了某些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损害了革命事业”。比如,“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级党委的政策和策略,执行他们自以为是的违背统一意志和统一纪律的极端有害的政策和策略;在工作繁忙的借口之下,采取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错误态度,将自己管理的地方,看成好像一个独立国”,等等。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中国日益壮大,到1948年,全党已拥有300万党员,解放区日益扩大,占领的城市慢慢的变多。这表明革命已经越过了狭小的、被分割的、以农村为主的根据地的圈子,呈现在我们党面前的是全国范围的乡村、城市、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内政、外交等一系列繁重的问题。因此,各地方党组织和军队的领导机关过去长期保持着很大自治权的状况,已不能适应战争形势快速地发展的需要,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极度影响着革命事业的发展。许多解放区已经连成一片,许多城市已经解放或者即将解放,党的领导工作的空间范围空前扩大,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显得极为必要,保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显得很迫切。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就成了紧密加强中央与地方联系的桥梁。“以便掌握运动的动态,随时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及时纠正错误,发扬成绩……全党迫切地需要的,是不失时机的生动的具体的报告和指示”。
为了指导全党全军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必须大力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亲自起草的《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仅1100多字,但是对于报告的内容、由谁负责报告、报告的时间频率等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报告必须主要领导亲自写。该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和中央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中国成立后,都以身作则倡导自己写文稿。1958年起草的《工作方法六十条》中第38条明确规定:“不可以一切依赖秘书,或者‘二排议员’,要以自己动手为主,别人帮助为辅。”1962年8月20日曾对人说:“我的文件都是自己写。只是有病的时候,我口讲,别人给我写……文章要别人写是很危险的。”之所以这样强调,第一能够最终靠领导自己写文章,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情况;第二可以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报告内容也有具体规定。“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各项活动的动态”,这一些内容要求十分普遍,不仅是要把情况综合汇报,更重要的是对于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倾向,要提出“对这些问题和倾向的解决办法”。这就逼得写报告的领导同志必须下功夫去摸情况,并且思考问题。长期保持这种工作作风,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自然会大大提高。
报告不能写得很长。该指示对报告的送交时间间隔和报告的字数作了严格的规定。“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文字每次一千字左右为限,除特殊情况外,至多别超过两千字”。
报告要突出重点。该指示要求:“一次不能写完全部问题时,分两次写。或一次着重写几个问题,对其余问题则不着重写,只略带几笔;另一次,则着重写其余问题,而对上次着重写过的只略带几笔。综合报告内容要扼要,文字要简练,要指出问题或争论之所在。”这些具体实际的要求,自然增加了报告写作的难度,但却保证了报告具有较高的质量。要写好这样的报告,领导必须认认真真地对待,付出心血,而且要有较高的政治智慧和政策策略水平。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这既是压力,也是动力。
为使报告制度得到彻底贯彻落实,该指示还特别强调:“从今年起,全党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必须同中央发生最密切的联系,各省委或区党委,同各中央局和分局也须密切联系。
中央《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下达以后,绝大部分地方的党组织和军队领导同志都能自觉执行,体现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及强烈的纪律观念。比如,远离党中央、地处大别山严峻战斗环境中的,即在1948年3月8日致电中央(即寅齐电),报告了新解放区全盘的策略与政策问题,并对大别山地区土改中存在的“左”的问题及其危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议。3月14日,复电:“寅齐电悉,非常之好,立即转发各地仿照办理。”
中央西北局书记,同样模范地执行了中央的指示,每隔两个月(单月上旬)准时向中央送来一份自己动手写的不超过2000字的综合报告。1948年1—3月间写了《关于土改中一些问题的报告》,及时反映西北局所辖地区尤其是陕北地区土改中出现的一些尖锐问题。接到的报告后,立即作出批示,并将报告转发全国各解放区,还要求各地学习等执行得好的同志。批示道:“完全同意仲勋同志这些意见。华北、华中各老解放区有同样情形者,务须密切关注注意改正‘左’的错误。”正是通过等同志的报告,使党中央了解到土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给予了及时指导和纠正,来保证了土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还对没有按时向党中央作综合报告的个别中央局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曾两次致电东北局,指出中央规定的报告制度“惟独东北局没有实行”。并且对于东北局受到批评后呈报的一份综合报告,认为内容简单并不满意,以中央名义给和东北局起草了一封长达2000多字的电报,批评他们“敷衍态度”“存在着一种无纪律思想”。东北局立即作了检讨并改正,中央这才连发两次电报,肯定东北局的检讨并再次强调了执行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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