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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德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分
发布时间: 2024-02-10 13:43:28
作者: 新闻资讯
11月3日,姑苏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281号处分决定书。信誉我国(江苏姑苏)官网载明:江苏印德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出产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而且未按规则装置、运用污染防治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7.8万元。
江苏印德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8日,法定代表人高俊,居处:常熟市碧溪新区东江路3号4幢。(记者 杨登基)